授予来自阿富汗、孟加拉国和巴基斯坦的 6 个少数民族印度公民身份
该移动应用程序由印度政府开发,用于授予属于六个少数民族社区的印度公民身份。来自阿富汗、孟加拉国和巴基斯坦的印度教、锡克教、佛教、耆那教、拜火教和基督教社区,按照 2019 年《公民身份(修正案)法》(CAA 2019) 的设想,受到 1955 年《公民身份法》第 6B 条的保护。 CAA 2019 旨在向来自阿富汗、孟加拉国和巴基斯坦的印度教徒、锡克教徒、佛教徒、耆那教徒、拜火教徒和基督教社区的移民授予印度公民身份,这些移民在 2014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前进入印度,以及获得豁免的移民由中央政府根据 1920 年《护照(进入印度)法》(1920 年第 34 号)第 3 条第(2)款(c)款或根据 1946 年《外国人法》的规定实施(1946年第31号)或据此制定的任何规则或命令。根据《2019 年公民身份(修正案)法》(CAA) 中插入的《1955 年公民身份法》第 6B 条,印度政府已通知了此类人员提出和处理申请的适当规则、条件、限制和方法受《1955 年公民法》(CAA) 第 6B 条保护的人。